在该案侦查阶段,吉林省检察院于2013年12月20日查封了李炜(李达球之子)名下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樊羊路69号院5号楼3层2单元301号房屋。
法院判决认为,张晓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对于因此给张润贤造成的损失,张晓楠应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,因事故发生时被告张晓楠正履行职务行为,故赔偿责任应由巩义市公安局承担,巩义市公安局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张润贤10957.06元。
《司法解释将"英烈保护"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》他们两个人前后脚落马,王素毅在2013年6月30日被查,李达球在2013年7月6日落马。之后,他们两个人在2013年9月4日同日被双开。获刑后,两个人又都被关在了秦城监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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